关于集中办理新生户口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新生户口迁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内生源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省外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将《户口迁移证》原件交至校保卫处政保科。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手工填写的一律无效。
2.《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项目不得涂改(涂改后需加盖户籍章),公安部门户口专用印章必须清晰。
3.上述2项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在10月15日前,由辅导员统一收齐《户口迁移证》并填写附件表格一份交到保卫处政保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凡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必须前往新城区派出所办理平顶山市居民身份证。
六、特别提醒:请慎重考虑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如入学报到时选择不迁入,以后若要求再迁入将无法办理。
保卫处政保科咨询电话:2087566.
保卫处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