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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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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制定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结构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2.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隐患防范、排查和整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设和设备设施建设;维护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管理平台、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校内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及各单位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督查。

3.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涵盖学校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校园巡逻巡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监控设施管理、大型活动值勤等;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审批、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要领导、贵宾来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对门卫队、校卫队安保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落实校园24小时值班制度,受理校内报警、报案和求助妥善处置校内及校园周边突发性治安案事件;查处校内一般的治安问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

4.负责学校政治安全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研判校园政治安全动态信息,并按要求上报,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政治稳定;认真落实国家安全部门下达的各项政治稳定工作,加强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校园政治动态管理的力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反渗透,反邪教工作,配合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保卫要害部位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

5.负责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事故防范处置的意识和能力;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学校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办理学生户口的迁入、迁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员工的政治审核;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人民武装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军事部门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

2.做好学校的国防教育工作及“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创建工作,增强师生的国防意识。

3.做好大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及训练器材的管理使用工作。

4.做好大学生年度征兵工作。

5.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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