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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党委保卫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综合治理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协助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协调调动校内各单位共同做好校园综治工作。

2.强化政治保卫职能,负责学校政治安全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研判校园政治安全动态信息,并按要求上报,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协调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政治稳定。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政治维稳工作,加强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校园政治动态管理的力度。

3.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反恐怖、反间谍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保卫要害部位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卫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制定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构建结构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2.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隐患防范、排查和整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设和设备设施建设。维护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管理平台、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校内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及各单位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督查。

3.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涵盖学校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校园巡逻巡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监控设施管理、大型活动值勤等。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审批、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要领导、贵宾来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加强对门卫队、校卫队安保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落实校园24小时值班制度,受理校内报警、报案和求助,妥善处置校内及校园周边突发性治安案事件。查处校内一般的治安问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

4.负责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事故防范处置的意识和能力。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学校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办理学生户口的迁入、迁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员工综治方面的审核。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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