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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保卫处 是负责全校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下设治安科、消防科、政保科。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检查、督促和落实治安、消防防范措施,做好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保卫全校内部安全,整顿全校治安秩序。

  二、负责全校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协助全校各部门积极搞好内部治安和消防的综合治理工作,协 助公安部门侦破本校发生的政治性案件和刑事、治安案件。

  三、 负责抓好治安保卫工作目标管理,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和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对各部门的“五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积极预防案件、事故、火灾的发生。

  四、严格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保卫要害部位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五、做好全校的政治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国家保卫部门下达的各项政治稳定工作,加强敏感时期校园政治动态管理的力度。

  六、负责全校师生员工集体户口及学生身份证的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区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做好来校外宾、首长和知名人士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做好本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民武装部 是在党委领导下的部门办事机构,下设国防教育科。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人民武装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军事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宣传落实各项战备工作。

  二、认真宣传、落实好党中央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指示,组织协调好我校国防教育工作,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大力支援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三、积极抓好民兵“三落实”工作,加强预备役队伍建设,搞好基干民兵及专业分队的组织、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

  四、认真组织好大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和训练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好大学生年度兵役登记、征兵、退役复学等工作。

  五、负责本校退役军人的登记工作。

  六、做好拥军优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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