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办理暂住证时,请在保卫处网站主页户籍管理栏下载学生办理暂住证介绍信,下载步骤如下:学校网站主页—机构设置—党政管理机构—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户籍管理。
2.介绍信个人基本信息完善后,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再到保卫处(行政楼一楼114房间)登记盖章,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自行到湖滨派出所户籍科(梅园路西太平小区西侧)办理暂住证。
3.办理居住证需先办理暂住证,按照公安部门要求,在期限内更换为居住证即可。
4.身份证办理特别说明:(1)办理身份证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到期更换)、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2)省内学生办理身份证请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湖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3)省外学生办理身份证请先办理暂住证,并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湖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户籍办理咨询电话:0375-2087566